祂要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
也要藉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罗3:30)
1999年10月31日,天主教与世界信义宗联会就称义/成义发表联合声明(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该声明宣称双方教会在“通过对基督的信心,凭借上帝的恩典称义”这一立场达成一致,基本上解决了双方对于称义认识的争议,不再诅咒对方为异端,为分裂的教会走向和好与合一迈开了重要的一步。2006年,世界循道卫理宗协会加入这个声明。随后,普世圣公会咨议会(2016年)和世界改革宗联会(2017年)也加入了这个声明。
简单回顾一下历史是有益的。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在教堂门上张贴了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虽然路德本人并没有发动革命的想法,但这一举动被后人认为是宗教改革的开始。三年后,路德被罗马天主教革除教籍。一些支持路德提出的因信称义教义的信徒脱离天主教会,成立了路德宗(亦称信义宗)教会。
由于当时宗教与政治、经济等方面因素交织在一起,德国社会各阶层的诉求不同,1524年爆发了德意志农民战争,约十万农民丧生。后来,有些信徒认为路德的改革还不彻底,于是提出更加彻底或激进的改革信条。他们否认婴儿洗礼的有效性,提倡成年人应当重新接受洗礼。同时,他们对路德宗教会仍然是“国教”感到不满,主张信仰与政府脱钩。这些信徒被人称为“重洗派”,成为天主教会和信义宗教会共同敌对的宗派,饱受双方的迫害,在宗教改革期间有数千人被烧死、淹死和刺死。[1]
为什么一场神学争论会引发如此暴力的行为?几百年后,教会历史学家雪莱解释说:
起初,路德的追随者认为他显然是正确的,天主教会必然会采纳他的想法。其他人则认为他的错误非常明显,迟早会被当作异教徒烧死,他发起的运动也会逐渐消亡。毕竟,历史布满了异教徒的尸骨。问题的关键是天主教和新教双方都认为自己代表了真正大公的基督教会,而他们的敌人则代表的是这种教会的错误版本...随着事件的推移...绝大多数人仍然坚信宗教真理是可以确认的。一边是真理,另一边就是错谬。错谬不仅意味着个人诅咒,也意味着可以传染他人、毁灭社会。人们采用宗教裁判所、内战和迫害的形式来抵挡这些可怕的罪恶。[2]
显然,当时路德的追随者们绝不会想到:他们的行动不仅使当时西方基督教世界合一的教会遭到了彻底的瓦解,还导致新教进一步分裂、演变,使得现今的基督教会(2019年)成为有着45000个宗派的群体。[3]他们更不会想到:自己这个以路德的名字命名的传统宗派,竟然是众多大宗派中第一个与天主教和解的。
从今天的立场看,当时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改革者的立场,都不是绝对正确无误的,对方的观点也不是一无是处。只是双方都认为自己才是唯一拥有真理的,这种非黑即白的思想,使得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立场而竭力奋斗甚至浴血奋战,其实不过是又一次重现了圣经中多次出现过的兄弟之间彼此相害的悲剧。这实在应当引起每一位基督徒的深刻反省。
时至今日(2023年10月31日),宣道会、浸信会和播道会这些宗派没有加入甚至曾抵制这联合声明,[4]各个大宗派之间的隔阂仍然很深,或许还要经过数代人的不懈努力才能被逐渐消除。
毫无疑问,路德对“因信称义”的理解,不仅影响了他对上帝、圣经和基督教信仰的理解,也改变了他对教会的认识。受其影响,路德版的因信称义教义被后人当作是教会赖以生存的根本,也被视为判断信仰是否纯正的标准,其重要性不容忽视。然而,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这一判断受到了严格的审视。近几十年来,圣经学者们对称义教义提出了他们认为更符合保罗所处情境的解释。
下面,我会简单梳理对称义的解读历史和现状。需要注意的是:在新约中名词称义(dikaiosis)只出现过两次(罗4:25,5:18),大部分是动词形式的称义(dikaioun)。
一、翻译的困难
McGrath指出了一个字在翻译的过程中含义会发生变异的情况。
在希伯来文圣经正典中,动词称义的意思是胜诉、被宣告无罪、是对的一方,从来没有负面的定罪或惩罚的含意。然而,被翻译为希腊文的dikaioun这个字在个人层面很少有上述积极的意思,绝大多数是“惩罚”的意思。在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有些使用dikaioun这个动词来描述惩罚恶人的句子,在希伯来圣经中却毫无根据。例如,以赛亚书5:23节中所说的有些人因受贿就“称恶人为义,”到了七十士译本就有了这些受贿之人“惩罚恶人”的意思,给读者带来极大的困惑。
其次,当dikaioun被翻译为拉丁文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困难。本来,与之相对应的拉丁字是iustificare(to justify,称...为义),但后来常被诠释为iustum facere(to make righteous,使...成为义)。[5]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因为它造成了天主教因信成义和新教因信称义在教义上的重大区别。1999年天主教与信义宗教会签署的联合声明中文版有两个版本:天主教用成义,新教用称义。关于天主教的这种翻译是否合理,下面会有更详细的介绍。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中文圣经中动词称义并没有时态的变化,但无论是希腊文、拉丁文还是英文,动词的过去式(罗4:2)、现在时(罗3:28)和将来时(罗2:13)都在形态上有明显的区别,使读者明白句子的含义。然而,如果不注意动词时态的变化,而是将三个不同的时态混为一谈,就会人为地造成混乱和矛盾。
二、教父的理解
较早期的教父们并没有特别关注称义的教义,因为他们忙着自己认为更重要的事。了解教会历史的人都知道,早期教会关心的问题有:对抗诺斯底主义和阿里乌主义、建立三位一体和基督的神人二性的教义以及确立信经和新约正典等。他们对称义教义有自己的见解,我会在第五章再稍作介绍。
一直以来,以希腊文为本的东方教会神学传统更多注重人能分享上帝的本性这个教导(彼后1:4),重视信徒的生命被 “圣化”(deification)的过程。从安他那修(Athanasius, 293-373)到金口约翰(John Chrysostom, 347-407),人们很自然地把dikaioun这个动词被当作使役动词,意思是使成义,将保罗所说的名词dikaiosis(称义|成义)理解为对人性的更新过程。[6]
McGrath认为,奥古斯丁是西方教会关于人在上帝面前称义的整套神学框架之源头。为了应对伯拉纠主义,奥古斯丁强调上帝的恩典并谈到因信成义。奥古斯丁一直将dikaioun当作使役动词,意思是使成义,认为这是基督徒生命更新的一部分。他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说明罪人在基督的护理下灵魂被医治,成义是更新的过程。他从来没有也不觉得有必要将称义与成圣视为分离的事件和过程。同时,他承认称义有末世的层面,认为好行为将归算给信徒使他们获得永生。[7]
在奥古斯丁看来,上帝的正义(iustitia Dei)意味着上帝使罪人成为义。他认为,正义(iustitia)在本质上是按照存在的秩序来安排世界,而这秩序就是上帝意志的体现。上帝把人类创造成了他们应有的样子,然而人选择忽视这秩序而陷入不义;这种不义的状态需要通过神圣的更新才能得以纠正,因为罪人无法独立实现。因此,成义在本质上是一种纠正,使上帝创造的人类以及被造界的秩序恢复成上帝本来所愿的样子。[8]
这里有个非常重要的插曲,值得一提。
在《称义》(Iustitia Dei)这本书著作的前三版(1986, 1998, 2005)中,McGrath都坚持认为:当希腊语中的称义(dikaioun)被翻译成拉丁语(iustificare)时,奥古斯丁犯了一个词源学错误,将iustificare理解为使成为义(iustum facere),从而导致整个中世纪的神学都受到影响。McGrath的这个看法使当代新教徒得以辩称,说新教改革者通过回归希腊文恢复了称义的原始概念。[9]
然而,在第四版(2020年)中,McGrath改变了立场。因为他发现:比奥古斯丁更早期的希腊教父如特土良和金口约翰也将dikaioun当作使役动词用,而奥古斯丁只是效法他们的样子而已。[10]
Thomas也持同样的意见。他研究了伊格纳丢(Ignatius of Antioch, 67-110)、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Clement of Alexandria, 150-215)、特土良(Tertullian, 155-220)、奥立金(Origen of Alexandria, 185-253)和金口约翰(John Chrysostom, 347-407)这五位早期希腊教父使用动词dikaioun(称义)的方式,发现他们都是将它当作使役动词用,意思是使人成义,奥古斯丁并非将dikaioun当作使役动词的第一人。他得出结论说:“从更广义的神学角度来看,在不否认称义的法庭性质的前提下...称义中的无罪判决与上帝在信徒生命中产生的真正转变是一致的,那些被宽恕的人就是那些因信而真正成为义的人。”[11]为了强调自己的立场,Thomas幽默地将论文的题目定为:“因信成义:前奥古斯丁传统中成义|称义的使役用法” 。
三、中世纪神学 [12]
上面关注的是动词称义|成义,这里谈名词成义的含义。希腊文中称义|成义的名词形式dikaiosis被翻译为拉丁文iustificatio,对应的英文字是 justification。由于在中世纪神学的语境中,奥古斯丁对动词成义的使役性诠释被广泛接受,为了避免混乱,在这一段我会使用成义这个词来代表英文字 justification,即拉丁文iustificatio。
McGrath指出,中世纪对成义本质的理解有其特点,那就是认为成义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不仅是基督徒生活的开始,也包括其延续直至最终的完全,人的本性在这个过程中有了根本的改变,在上帝和人眼中都成为义。当时西方教会的共识就是:成义等于被造成为义。正如阿奎那说:成义是转变成为义。
从十二世纪初开始,神学家们开始系统地讨论成义的内在机制。如Bourg-Dieu提出成义过程包括:知罪、对抗罪之恩典的浇灌、灵魂被清洁、意志得自由、喜爱义、遵守律法。后来,对成义的四重解释逐渐成为西方教会的规范:恩典的浇灌、恩典与自由意志引发的行动(转向上帝)、悔罪(离开罪)和罪得宽恕。
阿奎那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来解释成义的过程。他认为:成义是上帝使人的心灵从罪的状态走向义的状态的运动。作为致动者,上帝先将恩典浇灌给罪人;被推动者具备的倾向是人的自由意志,它产生两个运动:因信心转向上帝和因悔罪而离开罪;运动的最终目的是罪得赦免。在这个过程中,人性被更新。阿奎那认为,成义意味着人内在各个存在层面的关系得以重整。上帝将正义浇灌给人,使人的高阶能力服从上帝,这样,人的低阶能力就能被抑制。[13]
中世纪关于成义的教导显明:成义包含着重生,使人性发生真实的改变。上帝以特殊的方式与成义之人同在,使得人的灵魂在恩典中发生本体性的改变,从而能顺服上帝。到了中世纪末期,经院新学中出现了这样的观点,即上帝与人的关系是盟约性的而非本体性的;然而,成义包含罪人真实的改变这一思想却始终没有变化。
四、路德的创新
路德的称义神学在1515-16年间也发生过显著的改变。早年的路德在经院新学中契约神学的框架下发展出谦卑神学。他认为,上帝信实守约——这是上帝之义的体现,也是人被称义的先决条件;人需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谦卑。[14]他将谦卑和认罪当作满足称义的最低条件,[15]认为人必须先有信之义才能被称义,上帝有义务以恩典奖赏这种义。[16]那时,他并没有将称义和成圣分开,还效法奥古斯丁使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说明称义是病人被医治并获得健康的更新过程。[17]研究中世纪神学和哲学的张仕颖博士这样评论那时的路德:“他将奥古斯丁学派称义理论移植到了经院新学契约神学中...至少在第一次诗篇讲解时,他仍然是一位中世纪末期经院神学家。”[18]
当路德重新解读上帝的义之后,他的称义神学也随之发生了巨变。首先,过去他相信人必须先有信之义才能被称义,但现在他认为:在称义的事上人全然被动,既不能发动也不能合作,就连信心都是上帝的礼物。其次,他过去以为人可以凭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在没有特殊恩典的帮助下对上帝做出回应,现在却指出:人的自由意志完全被罪捆绑,没有上帝的恩典根本无法称义。第三,过去他曾接受的经院新学契约神学中关于人必须尽其所能以被上帝称义的理论,现在被他批为伯拉纠主义。[19]
对路德而言,称义是上帝宣告罪人与他的关系正确的作为。当上帝称罪人为义时,并非罪人自身有义或者得到了义,而是外在的、基督的义归算给了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罪人而死,并把自己的义归给罪人——这是个“喜乐的交换”。然而,被称为义的人“同时既是义人又是罪人”。路德认为,人“保持称义的唯一条件就是不断相信、再相信...而信心的本质就是单纯地相信并且信任上帝的应许。”[20]
墨兰顿(Philipp Melanchthon)是路德的同事和朋友,也是他最有力的支持者。路德宗教会所承认的奥斯堡信条就是墨兰顿拟定的。在他的影响下,路德宗称义的教义就有了如下三个典型特征。首先,称义是一个司法宣告,称罪人为义,不是他们成为义人;只有地位的改变,不是人性的变化。其次,称义与成圣在概念上被区别开来。第三,称义的义是外在的、基督的义,是归算给罪人的,不是罪人自己所拥有的。[21]
这样,称义被描述为被赦免,即被宣布没有一切罪和定罪的审判。[22]这种对称义本质的诠释与当时的传统截然不同,是在神学上的创新和突破。[23]后来,新教传统基本上继承了路德的立场,认为称义并非诸多救恩论教义中的一个,而是救恩论的核心,救恩论又是所有神学的核心。这样,称义的教义就成了教会成败的试金石了。[24]
四、现代的意见
然而,时过境迁。现代的圣经学者不再有路德当年对救恩的焦虑和恐惧,他们更关心的是保罗在公元一世纪的情境下提出的称义教义是什么意思。越来越多学者的研究结果都指向一个共同方向:称义涉及的是上帝与子民之间的关系。
对称义教义研究数十年的McGrath在1993年就指出:称义是上帝大能、宇宙性和普遍性的行动,改变罪人与祂之间的状况,藉此宣告信徒无罪、证明他们在正的一方,使他们与自己建立正确和忠实的关系。[25]他认为,将称义(过去发生的事件)、成圣(现在的事件,承接称义并引发将来的救赎)和救赎(将要发生的事件,依赖称义和成圣)这三个不同的神学术语纳入一个时间框架是不合适的,因为称义这个动词本身就有三种不同的时态。[26]他还认为,保罗是为了表明福音的普遍性才提出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都因信靠耶稣基督而称义的教义。对保罗来说,称义既指信仰生活的开始,也指信仰生活的最终完成,是提前宣告信徒在最终审判中的无罪裁决(罗 8:30-34)。[27]
动词称义的不同时态有着不同的含意。保罗在罗马书5:1节说:“我们既因信称义”——直译是“我们已经因信被称为义”,称义这个动词是过去时,表示行动发生在过去。另外,加拉太书2:16节这样说:“可是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为要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因为,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 在这里,保罗首先陈述一个原则:人称义(现在时)不是因律法的行为;接着,他说自己和矶法等犹太人(过去)也信了基督,为要使自己因此而被称义:动词称义是过去时,或者表达自己现在被称义的状态,或者表达对自己将来被称义的期望;[28]最后,保罗说没有人会因律法的行为在将来的审判中被称义(将来时),指向5:5节所说的“等候所盼望的义。”
当然,并非所有的学者都同意McGrath的观点。下面是1990年以来一些新约学者对称义含义的解读,我们会看到从对称义的传统诠释到彻底突破这传统的全新观点的演变。
斯托得认为称义是个法庭审判用语,是“宣告或断定其公义,不是使之成义。”[29]Moo持同样立场,认为称义不是使人成为义人,而是宣布为义人或无罪,同时使罪人与上帝建立了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所有的罪——过去的和未来的——都被消除。[30]显然,他们完全继承了路德的传统。
Schreiner的看法很有意思,他承认自己在称义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曾经历过数次改变,现在(1998年)他认为称义既有法庭宣告的维度也包含更新的意思,但更新并不意味着完全,那更新之义是上帝所赐的礼物、是外来的义。[31]Schreiner似乎是朝着突破路德传统的方向走了两步,然后又退了一步。将来他会立足在什么立场只能拭目以待。
De Boer认为,称义不仅具有司法意义,包括宽恕并接纳罪人,也含有纠正、通过将人从罪与死的权势下拯救出来而使他们成为义的意思。[32]从人的角度来说,称义不仅有将来被宣告为义人,更主要的是现在就开始的矫正(rectification),使人现在和将来成为义。[33]他还说:在神学上,称义等同于末世的新生命,因为前者必然保证或影响后者。[34]McKnight也认为,称义既是被上帝判定为正确或在上帝面前被证明无辜、正确,也是成为义。[35]这两位学者的思路是“既是…也是…”,脱离了路德的“不是…而是…。”
距离路德立场最远的当属所谓的“保罗新观”学派。这个学派中的四位代表人物是史坦道(Krister Stendahl)、桑德斯(E.P. Sanders)、邓恩(James D.G. Dunn)和赖特(N.T. Wright)。我将在第七章简单介绍史坦道和桑德斯的研究及立场,这里简述邓恩和赖特对称义的观点。
邓恩在1993年提出,称义作为无罪宣告或宣布为义是犹太人的典型用法。在希伯来思想中,当人满足了关系的要求时就是义的。对于以色列人来说,在与上帝的盟约和盟约规定的律法范围内生活就是义的,而被宣告无罪、承认是义人,指人已经证明自己信守盟约、被视为上帝的子民。[36]
2013年,赖特关于保罗神学的1650页巨著《保罗与上帝的信实》(Paul and the Faithfulness of God)出版并受到广泛好评,同期出版的还有他自己的600页关于保罗神学的论文集(Pauline Perspectives: Essays on Paul, 1978-2013)。两年后,他又出版了《保罗及其近代解释者》(Paul and His Recent Interpreters),在书中梳理了自二十世纪以来研究保罗神学的主要学者的观点、立场并对其进行评价。这一切奠定了赖特在新约神学界的重要地位,接受他立场的人也越来越多。
早在1978年,赖特就注意到史坦道和桑德斯的研究。他认为“保罗诠释的传统制造了一个虚假的犹太教,再制造了一个虚假的保罗去反对它。”[37]在1980年,赖特指出:称义不是上帝如何使某人成为基督徒,而是他公义地宣告某人已经是基督徒;因为圣子和圣灵的工作,上帝在现在就宣布了将来要称所有相信的人为义的判决;称义是上帝公义地宣告信徒在圣约之内。[38]
后来,赖特又写了“称义的形态”(2001)、“称义:昨天、今天和永远”(2020)等专门论述称义教义的论文。无论是在那些论文中,还是在《罗马书注释》(2002)、《称义:上帝的计划与保罗的异象》(2009)和《保罗与上帝的信实》(2013)这些专著中,赖特始终坚持认为,称义是上帝的宣告:信的人是正确的,他们的罪已被宽恕,他们是上帝真正的盟约子民,也是上帝更新的人类。
小结
自奥古斯丁以来,称义一直被理解为罪人在上帝的恩典中被造成义的过程。然而,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已经深受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和西塞罗的法律观念的影响,原本在希伯来思想中的上帝与人各自遵守盟约的义,被曲解为伦理学中义的美德和契约神学中的义。为了摆脱天主教传统中经院新学对上帝之义和上帝称罪人为义的扭曲,路德提出“唯独圣经”的观点,并对因信称义做出创新性的解释,突破了当时经院哲学的传统。
自路德伊始,因信称义成了新教最基本、最核心的教义。这个教义认为,由于自由意志受捆绑,罪人只能被动地接受从基督而来的义,就是他们在上帝面前被称义的地位;但信徒始终既是义人又是罪人。这样,天主教中成义的过程被分解为上帝称罪人为义这个事件和罪人成圣的过程,称义也有了高过任何其它救恩论术语的地位。在这样的神学支配下,人们对圣经的解读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也形成了一个具有500年历史的传统。
随着对公元一世纪犹太教的理解越来越丰富,近代学者认为当时的犹太教与十六世纪被路德视为伯拉纠主义的天主教会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同时,圣经诠释学作为一门学科也在不断地发展,人们把圣经作为历史文件、文学作品和神学论述这三个层面进行研究,要求从多个层面去分析并理解新约。很多证据表明:新教对保罗的解读需要有新的突破,在路德提出的回归圣经的路上,需要有人把接力棒接过来、继续跑完后面的路。
在下一章,我将介绍神学家对“因信称义”中的“信”做出的诠释。大家会看到,神学的发展和新的发现就发生在我们这个时代,这是一件令人感到兴奋并且值得拥抱的好事。
[1] 布鲁斯·雪莱著,刘平译。《基督教会史》(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24-25章。
[2] 同上,页315。
[3] “Quick Facts about Global Christianity, ”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Global Christianity at Gordon-Conwell Theological Seminary, Available at: https://www.gordonconwell.edu/center-for-global-christianity/research/quick-facts/
[4] 苏远泰,“方济各为何不是我的教宗:基督福音与大公信仰系列”,香港神学院,2021-08-20。Available at: https://www.bshk.edu.hk/2021-08-20/
[5] McGrath, Iustitia Dei, p. 22-24.
[6] Ibid., p. 36-38.
[7] Ibid., p. 42-48.
[8] Ibid., p. 49-50.
[9] Bryan Cross, “Alister McGrath’s Conversion on Justification,” Called to Communion: Reformation meets Rome May 5, 2020. Available at: https://www.calledtocommunion.com/2020/05/alister-mcgraths-conversion-on-justification/
[10] McGrath, Iustitia Dei, p. 24, 26.
[11] Matthew J Thomas, “Righteous-ed by faith: Justification as factitive in the pre-Augustinian tradition,” Studia Patristica Vol. CXXIII, ed. Markus Vinzent (Peeters, 2021). Available at: https://www.academia.edu/45620134/Righteous_ed_by_Faith_Justification_as_Factitive_in_the_Pre_Augustinian_Tradition
[12] 这段介绍主要参考McGrath的著作《称义》(第四版)的第四章:称义的本质。
[13] 例如,当人的理性和意志顺服上帝时,就能管理自己的情绪和本能的冲动,即肉体的私欲,结出的果子就是节制。
[14] 张仕颖,“论马丁·路德的基督教正义观,”宗教学研究
[15] 张仕颖,“宗教改革前的马丁·路德与经院新学,”历史研究2013年6期。Available at: http://www.zhexueshi.com/paper/5427
[16] McGrath, Iustitia Dei, p.195-196.
[17] Ibid., p.201.
[18] 张仕颖, “马丁·路德的神学突破,”世界宗教研究2014年第2期,页106。
[19] McGrath, Iustitia Dei, p.196, 202.
[20] 奥尔森,《基督教神学思想史》,页421-23。
[21] McGrath, Iustitia Dei, p.187-188.
[22] Ibid., p. 213.
[23] Ibid., p. 191.
[24] 奥尔森,《基督教神学思想史》,页421-23。
[25] “Justification,” in Dictionar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 p. 518.
[26] Ibid., p. 518. 另外,在《新约教义动词浅释》的第4、6和8章,我介绍了拯救、称义和成圣这三个动词的不同时态及含义。
[27] Ibid., p. 518.
[28] Martinus C. De Boer, Galatians: A Commentary (Louisville, 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1), p.154.
[29] 斯托得著,《罗马书》,页139。
[30] Moo,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p. 86-87.
[31] Schreiner, Romans, pp. 66-67.
[32] De Boer, Galatians pp. 153, 155.
[33] Ibid., pp. 166.
[34] Ibid., pp. 233.
[35] Scot McKnight, The Letter of James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2011), p. 257.
[36] James D.G. Dunn, The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1993), pp. 134-5.
[37] Wright, Pauline Perspectives, 14.
[38] Ibid., p. 24, 33, 36